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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政办发〔2012〕14号

 

UedBet体育办公厅

 

UedBet体育印发石家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石家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2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开局之年。为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巩固扩大医改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医改,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UedBet体育印发河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办字〔201253号)精神,结合实际,提出UedBet体育2012年医改主要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全省医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UedBet体育市政府医改工作部署,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保持医改基本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着力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三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保持医改良好势头,为实现“十二五”阶段性改革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学生、学龄前儿童和新生儿参保管理工作。继续推进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困难群体参保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分别负责)

2.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人均筹资达到300元左右。(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均不低于6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进一步提高。探索通过个人账户调整等方式逐步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分别负责)

4.积极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统筹区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结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个人负担的控制办法。逐步将医疗机构总费用和次均(病种)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和个人负担控制情况,以及医疗服务质量列入医保评价体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分别负责)

5.完善差别支付机制,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首诊到基层。将符合条件的私人诊所等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分别负责)

6.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完善监控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医保对医疗服务的实时监控系统,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建立联合反欺诈机制,加大对骗保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分别负责)

7.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救助范围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提高救助水平,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稳步提高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进一步提高。(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负责)

8.推进大病统筹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的问题。做好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的衔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

9.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负责)

10.提高医保统筹层次。逐步实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分别负责)

11.积极推广医保就医“一卡通”,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加快推进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制度内跨区域转移接续,加强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分别负责)

12.加强医保基金收支管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坚持当年收支平衡原则,结余过多的要结合实际重点提高大额医疗费用支付水平,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职工医保结余过多的要采取有效办法把结余逐步降到合理水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分别负责)

13.探索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完善基本医保管理和经办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

14.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1.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落实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和医保支付政策。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同步落实对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助和支持政策。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结合实际,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负责)

2.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UedBet体育印发河北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健全基本药物采购、配送、销售、集中支付等运行机制,进一步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

3.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电子监管,加强基本药物生产和配送企业监管,提高对基本药物从生产到使用全过程监管能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4.建立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实行先预拨后结算。全面落实一般诊疗费及医保支付政策。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5.深化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合理确定编制总量,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实行动态调整。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自主权,全面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重点选聘好院长并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市编委办、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6.完善绩效分配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要按时足额发放绩效工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用于改善福利待遇,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7.加快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认真细致做好债务核实和锁定工作,多渠道筹集并落实化债资金,按时完成债务剥离和债务化解工作,坚决制止发生新债。(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医改办负责)

8.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启动实施列入规划的38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确保配套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年内开工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9.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全面完成政府举办现有44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五项制度”综合改革任务。加快新增60所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进度,提高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比例。(市卫生局、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负责)

10.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统一技术信息标准,实现与基本医保等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化水平。(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1.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为乡镇卫生院招收43名定向免费医学生(35名临床医学生、8名中医学生),安排9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按要求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完善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力争实现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投资计划,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在岗培训,重点开展具有全科医学特点、促进基本药物使用等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培训项目,共培训6408人次。(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负责)

12.鼓励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3.全面完成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落实县级配套资金,5月底前2011年确定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全部入驻使用,村级医疗机构设备足额配置到位。完成451个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卫生室建设任务。落实乡村医生的多渠道补偿、养老政策。(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医改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4.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两周。采取本地人员定向培养等多种方式充实乡村医生队伍,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医计划,确保每个村卫生室都有乡村医生。(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15.加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的行业管理,重点强化服务行为监管。年底前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市卫生局负责)

(三)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抓好栾城县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市物价局、市医改办负责)

2.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落实国家、省鼓励社会办医的各项政策,改善执业环境,扶持一批非公立医疗机构举办发展。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鼓励境内外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开办诊所;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资源丰富地区的医院改制重组;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和康复医疗机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对部分公立医院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支持。(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3.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简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方便群众就医。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核心,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实现检查结果共享。(市卫生局负责)

4.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每个县重点办好1-2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提高县域内就诊率,降低县外转出率。启动实施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巩固深化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长期合作帮扶机制,安排50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诊疗系统。(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四)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继续做好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60%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稳定在85%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达到52万、14万。将排查发现的所有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管理范围。加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提高流动人口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负责)

2.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两癌检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项目。做好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重性精神病、重大地方病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疾病防治。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启动实施5个县级农村急救体系和1个疾控机构建设任务,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竣工投入使用。(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残联负责)

3.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明确市和县(市)、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4.加强医疗服务体系薄弱环节建设,支持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市、县级综合医院儿科建设。加强卫生信息标准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管理、诊疗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效融合。(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5.加大护士、养老护理员、药师、儿科医师,以及精神卫生、院前急救、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医院和医保管理人员等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加快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6.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出台医师多点执业实施细则,鼓励具备行医资格的人员申请多个地点执业,完善执业医师注册、备案、考核、评价、监管政策,建立医师管理档案。建立健全医疗执业保险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市卫生局负责)

7.促进医药产业发展,规范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鼓励和支持企业大规模进行技术改造。吸引国内外大型制药企业到石家庄投资,提升医药产业技术水平和规模实力。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并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药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8.完善药品质量标准,提高仿制药质量水平。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厉查处制售假药等违法活动,严厉打击“挂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证照,以及买卖税票、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9.加强医疗费用监管控制。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及重复检查等行为。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负责)

10.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加强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加强处方点评和药品使用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和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医疗机构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市医改领导小组与各县(市)、区医改领导小组签定责任书,并将目标责任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医改工作负总责,分管常务工作和卫生工作的负责同志具体抓,形成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强有力实施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2012530日前完成各项任务分解,作出具体安排。

(二)加大政府投入,强化财力保障。切实落实国家“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和省“2012年医改投入要明显高于2011年”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年度医改任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在安排年度卫生投入预算时,各县(市)2012年医改专项补助和经常性投入要明显高于2011年,市、各区及新乐市2012年医改投入要明显高于2011年。要加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市和县(市)、区财政部门在向政府汇报预决算草案时要就卫生投入情况进行专门说明。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将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绩效作为医改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健全推进机制,强化督导考核。将医改目标责任列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医改实施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市医改督导组要继续坚持月督导,月通报制度,及时发现解决医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四)把握舆论导向,强化宣传引导。健全部门和县(市)、区医改宣传沟通协调机制,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加强主动引导和正面宣传。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展示改革成效、扩大宣传效果。及时发布医改进展情况,完善舆情核实机制,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心的问题。要调动各方参与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医务人员主力军作用,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附件:石家庄市2012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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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卫生医改安排通知

UedBet体育办公厅201265印发

(共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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