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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政发〔2013〕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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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edBet体育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

 

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进程,完善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机制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UedBet体育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UedBet体育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结合UedBet体育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要求。近年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积极介入政府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各领域环节,有利于增强政府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有利于更好地规范政府行为、完善执法体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切实做到依法公正执法和规范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是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能力、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随着建设幸福石家庄、平安石家庄、法治石家庄的深入推进,无论是持续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还是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要求政府更加自觉、更高水平地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问题,用法治思维规划发展路径,用法治手段破解发展难题,用法治制度营造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有利于各级政府更好地规范行政行为、完善执法体制,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把法治贯穿到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全过程,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正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而相应转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政府管理必将面临着日益繁多、复杂的法律事务和法律问题,要求政府必须不断提高管理能力,严格依法履行职能。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律师行业的专业优势,有利于协助政府处理日常法律事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及时发现管理漏洞,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正确把握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总体方向

(四)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增强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政府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化市场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基本原则。坚持合理配置,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服务需求,合理确定法律服务的范围和模式,选聘具备相应专长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坚持密切配合,政府法制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共同抓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组织实施;坚持规范服务,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依法、诚信、勤勉执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发挥合力,既发挥政府法制部门、法制岗位、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又发挥社会律师精通法律、身份中立和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共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六)目标任务。2014年上半年,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全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三、拓宽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领域

(七)组织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建设工作。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与律师执业机构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组织律师参与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的制定和调整过程中,应当通过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律师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在政府重大工程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大民生工作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论证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应当积极组织律师参与,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建议书,进行法律论证。

(八)组织律师参与重大项目与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律师对列入省、市、县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前期法律风险论证,参与政府招商引资谈判,为政策的制定与把控、协议的签订、合同的起草等提供法律服务;对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投标、合同签订及履行等提供全程的法律服务。

(九)组织律师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和善后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要建立律师专家会商评估制度,将律师纳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队伍,建立突发事件善后工作律师专家库。组织律师为市政府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提供法律意见书,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建立多方共同评估制度,组织包括律师在内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专家学者共同会商评估,制订救助、补偿、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化解因突发事件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

(十)组织律师为政府领导提供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意见。选聘优秀律师组成法律服务专家组,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对口法律服务。必要时可邀请律师列席有关会议,对相关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向政府领导提供最新的法律信息和法律动态,针对政府行政管理中的新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十一)组织律师广泛参与信访及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各级信访机构应聘请律师在信访接待服务窗口协助信访部门接待来访群众,参与党委、政府领导接待日信访接待,充分利用律师的专业优势化解信访矛盾。建立律师对初信初访矛盾的评估制度,制定符合法律和实际的解决方案,将信访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要组织律师参加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利用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工作平台,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配合司法所进行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积极开展普法工作,为社区群众提供高效、便利的法律服务。

(十二)组织律师为动拆迁工作提供法律服务。要发挥律师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咨询作用,聘请律师对动拆迁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提出修订建议。在拆迁裁决、拆迁强制执行等环节,尊重律师对事实及政策法律适用出具的法律意见。要发挥律师的业务职能作用,引导拆迁人、被拆迁人委托律师代理房屋拆迁及不动产事务,依法保障居民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实现。

四、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领导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郭运兴副市长任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法制办、市司法局有关人员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沟通联络、指导管理、督导考核等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成立相应机构,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部门切实把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十四)完善部门分工。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共同负责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进工作,加强对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业务指导,协助处理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与法律顾问的关系。各县(市)、区政府法制部门会同本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共同负责本级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五)严格规范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于工作突出特别是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表扬。

(十六)建立对接机制。对口衔接机制。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收集市领导法律意向,联系法制办、司法局调度法律顾问服务团成员完成交办任务;政府各部门分别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本部门与法制办、司法局沟通联络,根据本部门涉及的常见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服务需求,由法制办、司法局提供律师资源,供政府部门选择。专题会议机制。如遇重大工程项目、应急突发事件、涉及多部门职能等重大、疑难法律事务,由市领导小组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和法律服务团成员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拿出最优方案或若干可行方案汇总上报,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考核评价机制。要把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作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各级政府的法治意识。要加强调查研究,对于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及时把调研成果运用到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践。

五、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机制

(十七)明确购买和承接法律服务的主体。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购买法律服务。承接政府法律服务的主体为依法在司法行政部门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和注册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须具备5年以上执业经历,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热心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志愿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要大力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核心价值观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不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确保法律顾问队伍依法、诚信、正确履职。

(十八)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冀办发〔201134号文件规定,把购买法律服务作为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内容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把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费用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专项预算。要坚持谁委托、谁支付的原则,不断强化各级政府部门购买法律服务的意识,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聘任合同,及时、足额支付法律顾问费用。要切实加强对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经费保障,探索形成以案定补、以事定补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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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0

 

附件: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协调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

组长:

郭运兴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蒲国良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刘建立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国良 市法制办主任

赵文锋 市发改委主任

王建国 市司法局局长

胡月英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沟通联络、指导管理、督导考核等工作。

主任:

王建国 市司法局局长

副主任:

张和起 市法制办副主任

  军 市司法局纪检组长

  伟 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十处处长

成员:

俱平均 市法制办法规处处长

闫长润 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安进全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指导处处长

张春健 市司法局法规处处长

 

UedBet体育办公厅2013123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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