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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政发〔201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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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edBet体育印发《石家庄市创建国家(省)环境保护

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和《石家庄生态市建设中期

(2011-2015)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创建国家(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和《石家庄生态市建设中期(2011-2015)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石家庄市创建国家(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把UedBet体育建成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省会城市,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和《河北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环保工作实施方案》,结合UedBet体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载体(以下简称“创模”),以城市环境质量上水平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跨越赶超”为出发点,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和产业布局,着力解决全市突出的环境问题,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UedBet体育创建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的有关要求,力争2013年建成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力争到2016年把UedBet体育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资源合理利用、环境质量好转、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三、指标分解及责任分工

    认真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及《河北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相关指标要求。

(一)3项基本条件

    1.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市环保局负责,市发改委、建设局、工信局、工商局、城管委、电业局、交管局、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市域)。

    2.城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事故,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市环保局负责,市公安局、人社局、财政局、安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市域)。

    3.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近三年连续名列全省前列(前5名)[市环保局负责,市统计局、水务局、发改委、交管局、建设局、城管委、园林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市域)。

(二)4项社会经济指标

    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2010年为基数,年均增长10%,到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9456元;到2015年环境保护投资指数≥3%[市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环保局负责,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市域)。

    5.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以2010年为基数逐年下降[市工信局负责,市发改委、统计局、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市域)。

    6.单位GDP用水量以2010年为基数逐年下降[市水务局负责,市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园林局、建设局、城管委,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市域)。

    7.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以2010年为基数逐年下降[市环保局负责,市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市域)。

(三)5项环境质量指标

    8.城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85%以上[市环保局负责,市城管委、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交管局、园林局,市内五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建成区)。

    9.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市环保局负责,市水务局,平山县、鹿泉市、井陉县、矿区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市辖区)。

    10.市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市域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国家或省考核目标要求[市环保局负责,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配合]。

    11.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市环保局负责,市公安局、城管委、交管局、文广新局、交通运输局配合](指标范围:建成区)。

    12.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分贝[市交管局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城管委、环保局配合](指标范围:建成区)。

(四)8项环境建设指标

    1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市园林局负责,市内五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配合]。

    14.城市污水处理率≥9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20%[市建设局、城管委负责,市环保局、园林局、财政局、水务局配合](指标范围:市辖区)。

    15.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市环保局负责,市发改委、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市域)。

    16.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市发改委负责,市工信局、建设局、环保局、财政局、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市域)。

    17.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80%[市环保局负责,市交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市域)。

    1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市城管委负责](指标范围:市辖区)。

    19.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市发改委负责,市环保局、工信局、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市域)。

    20.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市环保局负责,市城管委、发改委、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市域)。

(五)6项环境管理指标

    21.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以上[市环保局负责,市考核办、财政局、建设局、城管委、园林局、水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市域)。

    22.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100%[市环保局负责,市发改委、工商局、建设局、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市域)。

    23.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市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负责,市环保局配合](全市域)。

    24.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0%[市环保局负责,UedBet体育宣传部配合](指标范围:市辖区)。

    25.中小学有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每年环境教育在12课时以上,环境教育普及率≥85%[市教育局负责,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市域)。

    26.获得省级卫生城市称号,并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市卫生局负责,市城管委、环保局配合](指标范围:市辖区)。

四、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在全面推进创模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力度,重点实施环境宣传工程、节能减排工程、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安静工程、洁净工程、绿色生态工程、环境能力建设工程八大工程,确保创模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实施以促进全民保护环境为重点的环境宣传教育工程。落实环保教育教材和教育课时,建设3个环保教育基地。建立街道社区环境宣传教育机制,抓住基层社区的特点,开展绿色社区、安静社区、人文社区、洁净社区和环境友好型社区建设。建立环保志愿者发展机制,组织和引导环保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和公益行动。在电视台、电台和石家庄日报开辟创模专栏,制定环保宣传教育和创模新闻评奖方案,通过诸多形式形成全市良好的创模氛围[责任单位:UedBet体育宣传部、市环保局教育局]。

    (二)实施以减少能源消耗和降低污染物排放为重点的节能减排工程。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服务业快速发展。积极调整工业结构,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对企业搬迁、改造严格能耗、排放准入管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提高高效清洁能源使用效率。突出抓好钢铁、有色金属、电力、煤炭、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排污企业的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工作。推进建筑节能,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以上绿色建筑示范小区。积极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做好农村的节能工作。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严格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重点做好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排放工作,深入推进“双三十”节能减排各项工作。加快辖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步伐,增强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功能,提高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种主要污染物处理效率,到2013年底前全部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并通过验收(升级改造达到一级B标准,中水回用达到一级A标准)。建立污泥台账,规范污泥运输和处置。到2015年,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60%;化学需氧量在2010年水平上削减10.4%、氨氮在2010年水平上削减14.3%、二氧化硫在2010年水平上削减14.7%、氮氧化物在2010年水平上削减13.3%[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城管委、建设局、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

    (三)实施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重点的蓝天工程。调整能源结构,推动现有燃煤企业搬迁或改用清洁能源,拆除集中供热范围内的所有分散燃煤锅炉,逐年削减市中心区燃煤总量。对在用燃煤设备实施脱硫、脱硝治理和燃用低硫优质煤双重治理,到2014年,电力行业新建燃煤机组脱硫效率达到环评批复要求,已投产30万千瓦以上机组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其他机组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5%以上。对现役火电机组全面实施脱硝设施改造(不含循环流化床锅炉),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上,新建机组达到80%上。钢铁行业烧结机全部配套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180平方米以上烧结机必须上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完成列入国家“十二五”总量控制规划的水泥脱硝项目,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发挥现有热电供热能力,推广以热电联产为重点的集中供热。鼓励生产和使用清洁能源机动车,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全部淘汰,全市范围内供应国Ⅳ标准的车用燃油。加强对市区施工扬尘、道路二次扬尘、堆场和货场的管理,落实扬尘污染措施[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城管委、建设局、交管局、工信局]。

    (四)实施以保护饮用水源和重点河流为重点的碧水工程。完成岗南水库自动监测站提升、黄壁庄自动监测站和市区地下水源水质监测井建设,在周边乡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全面提升水源地保护能力。依法加强水源地保护,禁止在岗南、黄壁庄水库进行采砂、打渔等非法活动,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运载、装卸和储存油类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其设施必须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措施。进一步完善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安全保障体系,杜绝重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的发生。继续综合治理河流污染,加强沿河污染企业监管,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行为。加快洨河两侧水利设施建设,解决农田灌溉问题。继续推行生态补偿机制,跨界水体断面出境水质达到国家或省考核要求。加快实施中水利用项目,提高污水资源化水平[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水务局、建设局、城管委,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

    (五)实施以控制区域环境噪声污染为重点的安静工程。加强对饮食、服务行业的环境管理,清理居民区扰民噪声源,控制生活噪声,区域环境噪声保持在60分贝以下。严格执行机动车禁鸣规定,限制大吨位车辆进入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下。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做好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和复查工作,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开展宁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每年至少创建2个“宁静社区”[责任单位:交管局、环保局、公安局、建设局、城管委、交通运输局,市内五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

    (六)实施以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重点的洁净工程。以城市环境无卫生死角,无卫生盲区为目标,继续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彻底解决城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加强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所有危险废物必须依法安全集中处置。加大生活垃圾回用和处理力度,在市辖区内建成以生物技术为主的日处理能力1000吨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和日处理能力15万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到2013年,县级市和50%的县建立起“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垃圾处理体系;到2015年,UedBet体育力争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发改委、环保局、城管委,市内五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

    (七)实施以生态园林建设为重点的绿色生态工程。以城市公园为主体,以沿河绿地和环城水系绿色景观线为纽带,以构建城市园林精品为主线,以庭院、社区绿化为细胞,开展绿化美化和生态景观建设。新建、扩建6座市级公园、10座居民居住区公园和30处街旁游园,新增公园绿地300公顷,新增绿化1100公顷,到2013年,城市主干道绿地率达到22%,20%的单位和小区达到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标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以上;到2015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内五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

    (八)实施以提高环境执法能力为重点的环保能力建设工程。加快环保系统电子政务及重点污染源在线检测控制平台建设,提高环境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示范点建设,对污染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建设。加强环保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装备配置齐全,设备购置先进,全市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应急和宣传教育网络健全。到2013年,全市环境监察、监测、宣教、信息、应急能力力争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到2015年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0月份召开创模动员大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形成良好的创模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至2013年6月为创建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阶段;2011年10月至2015年底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阶段。各责任单位要本着重过程、重特点、重难点,求务实、求扎实、求真实的工作态度,依据创模规划和年度方案组织实施创模工作,针对创模指标找差距,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自查验收阶段。2013年6月至9月为创建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自查验收阶段;2016年1月至5月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自查验收阶段。各责任单位对“创模”活动达标工作进行自查,对自查验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

    自查合格后及时申请验收。

    (四)申报考核阶段。2013年10月,市政府向省环保厅提出验收申请;2016年8月,市政府向国家环保部提出验收申请,迎接国家环保部对UedBet体育创模工作的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生态文明建设暨环保模范城创建指导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副市长王大军兼任,副主任由UedBet体育副秘书长高尘、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智勇、市环保局局长张炬兼任。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承办环保模范城创建规划的实施,督导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日常工作,落实“周督周报”、“月分析月调度”、“季总结年考评”工作机制。办公室下设技术资料组、宣传教育组、协调督导组、社会经济组、环境建设组、污染控制组,分别按照相应职责开展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由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模范城创建指导委员会聘任,负责对UedBet体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创模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开展。五个县级市要同步启动创模工作。

    (二)分解落实责任。将创模工作作为对各单位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创模26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牵头部门,将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各牵头部门要围绕各自指标任务,制定年度指标达成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详细分解到各有关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要加强各项工作的协调调度,研究解决工作进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

    (三)严格奖惩制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惩处机制,对工作得力、进展迅速、提前达到并保持、提高创模考核指标要求的单位要给予表彰奖励,个人给予记功奖励;对进展迟缓、工作不力、影响创模工作进度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对不能按期完成指标任务的,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并给予经济处罚。

    (四)营造创模声势。要把创模活动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辟专栏、设专题,大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宽视野、不间断地报导创模工作动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形成人人关心环境,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推动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的舆论氛围。

市创模办联系人:李鸿雁,电话:85874474,邮箱:sjzcmb2011@126com,传真:85815301。

附件:石家庄市2011年创建国家(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计划 本附件请下载此专业浏览器观看

石家庄生态市建设中期(2011-2015年)实施方案

    根据《石家庄生态市建设规划(2006-2020)》,到2010年底,宣传启动和重点推进阶段任务已基本完成。为加快UedBet体育生态市建设步伐,实现生态市建设中期(2011-2015年)目标,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统领,以“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石家庄生态市建设规划》为依据,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围绕UedBet体育转型升级、跨越赶超“两大任务”,围绕实施中东西三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重点抓好生态市建设重点项目的实施,逐步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把UedBet体育建成经济繁荣、社会文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城市。

二、工作目标

    2015年,全市15%的县基本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标准,20%的乡(镇)达到国家级或省级生态镇建设标准,20%的村庄达到国家级、省级或市级生态村建设标准。

    2013年,中心城区达到省级环保模范城各项指标要求,并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工作;到2015年底,石家庄市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各项指标要求。

    到2015年,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生态经济形成较大规模,产业结构更趋合理,生态建设工程全面推进。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工业用水重复率、噪声环境质量、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化水平、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等9项指标达到生态市建设目标要求。

三、指标分解及责任分工

(一)基本条件

    1.制定《生态市建设规划》,并通过市人大审议、颁布实施。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责任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直各相关部门]

    2.全市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包括各类经济开发区)有独立的环保机构。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县(含县级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各县(市)、区依据生态规划制定本辖区生态建设中期实施方案及生态建设年度实施方案。[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环保局]

    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园林局]

    4.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责任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园林局]

    5.鹿泉市、高邑县、矿区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标准并准备申请验收。其中各县(市)、区20%的乡镇达到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或国家级生态镇标准。每个县20%的村庄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标准。[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环保局]

    6.到2015年,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各项指标要求。2013年6月底前,鹿泉市、藁城市、新乐市、晋州市、辛集市达到省创模指标考核要求。[责任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相关市政府]

(二)生态市建设指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1.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8010元/人。[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2.第三产业占GDP比例不低于43%。[责任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统计局]

    3.单位GDP能耗小于1.25吨标煤/万元。[责任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

    4.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小于31.5立方米/万元,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大于0.72立方米/万元。[责任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

    5.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达到100%。[责任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

    6.山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0%,丘陵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5%,平原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1%。[责任部门:市林业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

    7.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7%。[责任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建设局]

    8.城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责任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

    9.水环境质量达到省政府考核目标标准。[责任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

    10.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二氧化硫低于5.5千克/万元,COD低于6.0千克/万元。[责任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

    11.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指标达标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水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

    1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96%。[责任部门:市建设局;配合部门: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发改委]

工业用水重复率不低于86%。[责任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13.市区噪声环境质量95%以上达到功能区标准。[责任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交管局、城管委、建设局、公安局、文广新局、交通运输局,市内五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

    1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局、市工信局]

    15.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人。[责任部门:市园林局;配合部门: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

    16.环保投资占GDP比重不低于3.0%。[责任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

    17.城市化水平高于58%。[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委、市统计局]

    18.采暖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不低于87%。[责任部门:市建设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

    19.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达到80%。[责任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

四、主要任务

(一)落实生态功能区保护对策与城市空间发展战略

    以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严格执行分区控制性规划,统筹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一是对优化开发区坚持“优化整合、率先发展”,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创造宜居环境。二是对重点开发区坚持“发挥潜力、快速发展”,夯实基础设施,改善投资环境,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三是对限制开发区坚持“生态优先、适度开发”,重点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和生态旅游业等特色产业。四是对禁止开发区坚持“严格保护、科学控制”,防止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禁止不符合生态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按照UedBet体育中东西三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部主城区和组团县(市)区域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领跑全市发展;东部平原县(市)区域全力发展工业,打造各具特色的经济隆起带,加快实现东部突破;西部山区重点发展绿色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生态农业、休闲旅游业等,打造省会绿色生态屏障。

(二)推进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1.优化工业布局,建设生态工业园区。依托石家庄市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功能区,积极引进、培育和壮大覆盖主导产业的龙头企业。重点发展高端医药生态工业园、纺织生态工业园、循环经济、化工生态工业园、信息产业生态工业园和装备制造业生态工业园。将东部产业新城打造成为河北省战略新兴产业龙头带动区,低碳、生态、智慧城市建设的先行区。将南部工业园建成河北省新型建材化工基地、传统产业循环改造示范区和市区产业转移的主要承接地。大力转变工业增长方式,降低能源原材料消耗,研发与推广先进的节能技术,使用高效节能设备与节能产品,实现源头节能,全面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

    2.打造绿色生态农业。到2015年,基本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建成生态型现代化的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和水产养殖业生产体系。加快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谋划建设设施农业示范区、生态观光旅游区、农产品加工配送等功能区。通过循环农业建设,大力推广节约型技术,有效降低农业生产对水、肥、药、能的消耗,缓解资源约束矛盾。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以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为发展方向,大力发展空港物流业,提升空港功能,增强空港辐射,打造华北区域性航空枢纽和“首都第二机场”,建设商业、医药、农产品、中储、航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六大物流中心。将石家庄市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的观光游览、度假休闲的旅游地,使生态旅游业成为石家庄市第三产业中的支柱产业。着力做大做强西柏坡品牌,把西柏坡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河北省旅游产业的强力引擎、全省新经济板块增长极。

(三)推进生态环境体系建设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达到国家和河北省要求,主城区和周边城乡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恢复,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农村环境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达到国家和省下达的减排要求。一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深化“洗城净天”工程,确保城市和农村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继续加大分散燃煤锅炉拆治力度,全部拆除主城区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深入开展城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对烟尘控制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日常监管,加强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扬尘污染的管理。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禁止未经环保检测、尾气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二是加强水污染防治,深化实施“清源净流”工程,确保水环境安全。全面落实《石家庄市岗南、黄壁庄水库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条例》、《石家庄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全面实施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调整、规划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岗南水库周边建立围挡隔离网,全面封堵岗南、黄壁庄水库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流域治理工程项目,确保各流域水质按功能区划全面达标。加强对各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确保稳定连续达标运行。三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结合省会城乡统筹和新民居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人口密集村镇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大农村环保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以奖代补”、“以奖促治”项目资金支持。加强畜禽养殖业和乡镇工业污染防治。围绕城区周边启动建设一批生态绿化工程:如西山生态林区、滹沱河万亩城市森林公园和滹沱河百里绿色长廊工程等。实施乡村清洁能源示范工程,推广秸秆气化集中供热、沼气等清洁能源技术,提高农村资源化利用水平。

(四)推进生态人居体系建设

    大力提升环城水系景观、提升环城及城区绿化水平、提升滹沱河湿地生态景观,提升公园特色,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水平,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的城市生命线系统,加快“城中村”改造和旧城区开发,全力推动城市建设上水平,努力创造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倾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城市形象。深入推进国家、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国家级生态市的创建工作,力争到2015年,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标准。把正定新区打造成全国一流的“低碳、生态、智慧”新城。实施生态创建“细胞工程”,深入推进“全民环保行动”,全面推进生态县(市)、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大力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饭店、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等绿色创建活动。到2015年,争取完成80个国家或省级生态乡(镇)、600个国家、省级或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

(五)推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一是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完善文化基础设施,采取联合组建等形式,组建报业、广电、网络传输、出版印刷、影视娱乐等为主导的文化产业体系,打造一批优势产业,并逐步增加生态内涵。二是保护、传承与利用非物质文化,发展以西柏坡为代表的革命文化,逐步把西柏坡纪念馆建成全国一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形成崇尚朴实节俭、摒弃奢侈浪费的生活理念;提高居民的文化修养和艺术情操,形成现代化的石家庄特色生态文化,提升城市现代文化形象。三是保护文物古迹,开展物态文化建设,划定文物保护核心区和建设控制区,严格控制周围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风格,新建筑要与历史背景相融合;注重对文物格局、历史街区和典型民居的调查和整理,在文物古迹周围设置以历史文化特色为主的隔离空间,重现文物的历史环境和生态环境,加强对各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道)的保护。四是提高市民生态和环保意识,开展广泛的生态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理性绿色的消费方式和融洽公平的社会风尚。

(六)推进生态建设能力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构建组织保障。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动生态市建设,设立常设机构,保障工作运转,使生态市建设工作步入长期化、常态化轨道,从政策研究、行政决策、行政引导、行政组织、绩效监督等入手,进一步完善科学化、民主化决策体系,建立和完善服务于石家庄生态市建设的决策支持和调控系统。二是环境管理能力保障。环境监测能力、环境应急能力、监督执法能力、宣教能力、信息化能力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响应系统,建立全区域概念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立完备的国家、省、市、县控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和网络系统。三是构建科技保障。强化科技创新,构建专家支撑体系,积极参与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和服务业发展模式和生态景观等研究。四是构筑资金保障。完善生态建设政策体系,以财政投入为引导,搭建投融资平台,鼓励社会参与,把政府投资、市场融资和社会投资结合起来,为生态市建设构筑资金保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月-2011年12月)

    召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动员大会,对生态市中期阶段任务进行部署。市直相关部门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按照生态县建设规划制定中期实施方案,并按照任务目标重点推进。

(二)重点任务推进落实阶段(2012年1月-2015年6月)

    重点开展生态县、生态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生态市建设的重点项目稳步实施,全面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 16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市指标要求。2013年底达到省级环保模范城各项指标要求,并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创建工作,2015年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标准。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7月-2015年12月)

    全面完成中期建设的各项任务,对所下达的任务指标进行全面组织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生态市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重点建立分级管理的组织机制,资金投入的保障机制,城乡共建的带动机制,职能部门互相配合的联动机制,检查考核的促进机制,典型示范的推动机制,确保整个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一)组织保障

    1.组织机构。生态市创建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暨环保模范城创建指导委员会领导下开展,设立生态市创建办公室(简称生态办),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创建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方案、任务分解,综合汇总阶段性进展情况;收集、整理创建信息,协调组织新闻媒体新闻宣传,组织社会宣教活动;对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创建工作进行跟踪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2.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政府生态办:完成市生态办下达的各项任务,主要负责国家生态区、县(市)的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创建,乡镇污水处理率、垃圾处理率等指标的完成。

    UedBet体育宣传部: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市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将生态市建设指标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的创建条件中,并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主要负责生态文化的宣传教育、组织与策划,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及公众对环境满意率指标的完成。

    市监察局:配合市生态办督导各成员单位生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重点考评生态创建指标的完成情况。

    市政府办公厅:督办各成员单位创建过程中没有及时解决的问题和没有按期完成的工作,推进问题的解决和任务的完成。

    市发改委:会同市环保局对《石家庄市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实施进行综合协调和管理;配合开展创建的组织管理和推进工作;组织开展宏观生态经济研究;编制和下达生态市创建重大项目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建立重大项目督察、评估和激励机制。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第三产业GDP比例、能耗、水耗等指标的完成。

    市工信局:组织开展生态工业建设的政策研究和技术指导与协调;督促和指导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推进工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建设以高新技术为先导、污染物排放强度小、高附加值产品为主体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主要负责组织完成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淘汰落后产能及工艺装备等工作。

    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生态环境教育工作,主要负责绿色学校创建活动。配合环保宣传教育普及及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

    市科技局:推进科技成果推广,设立创建生态市专项科研课题并予以资金支持;组织、管理和指导创建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工作,为生态市创建提供科技支撑。

    市公安局、交管局:配合有关部门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确保机动车尾气合格率在90%以上。主要负责噪声功能区达标过程中的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指标的完成。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工矿商贸领域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严格防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全市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指标的控制和完成,防止由生产安全事故引发较大环境事件和事故。

    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有关生态市创建的财政政策,筹措创建资金,根据创建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做好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管理工作。参与创建投融资政策和有关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制定和实施。

    市人社局、市编办:主要负责独立环保机构、生态创建机构建立及编制保障、人员配备、人才引进。

    市国土局:负责国土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的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与修复;实现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主要负责各类规划、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的完成。

    市建设局:负责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建筑工地、集中供热管理和城市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管理;组织协调村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市城管委、园林局:负责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和爱国卫生工作。主要负责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标的完成,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等指标。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生态保护,完善全市公路网生态建设系统;负责控制公交、出租车辆达标运营,取缔污染严重的公交车辆。

    市水务局:负责水土保持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河道整治、农村改水、节水工程的实施,指导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并监督河道的生态化整治。主要负责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指标的完成。

    市农业局:结合新农村建设,组织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的政策研究和技术指导与协调,加快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开展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禁用和限用,指导与监督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农村清洁能源、再生资源的推广应用。主要负责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比例,农作物秸秆得到有效利用,化肥施用量等农村建设指标的完成。

    市林业局:制定全市林业建设规划,负责防风固沙、生态公益林、生态防护林带的建设和保护,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指导与监督无公害林产品基地建设;强化陆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和湿地资源的保护及其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主要负责森林覆盖率等指标的完成。

    市环保局:承办市生态办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主要负责水功能区达标、空气质量达标、污染物排放强度、水源水质达标率、噪声达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等指标的完成。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指标。

    市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生态旅游区的开发保护规划,指导开展生态旅游区、绿色饭店创建工作,完善旅游区各项环境基础设施,负责旅游环境质量达标工作的监督。

    市统计局: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及环境指标的动态趋势进行分析,对照生态市各项指标及时查找差距与问题,为创建工作提供综合决策依据。主要负责提供经济指标、城市化水平等数据。

    市政府研究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创建相关政策的研究,总结创建的经验做法,掌握了解外埠动态情况,为创建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资金保障

    在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同时,加大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创建工作的稳定持续投入。各级财政用于生态建设专项支出应逐年增加,设立生态建设“以奖代补”、“以奖促治”资金。制定和完善各种经济优惠政策,建立污水和垃圾的收费分配体制,保证城乡污水、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形成多元化投资、排污者交费、全社会受益的良好局面。

(三)政策法规保障

    健全与完善生态保护、自然资源保护、清洁生产、污染控制等方面的法规与规章。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通过法规和规章建设,强化政府行为,把生态市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予以落实。在完善机构体制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程序的规范化,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生态意识,提高监督管理实效性。

(四)宣传保障

    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力度。要制定有利于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的政策,拓展宣传教育的对象,加强对中小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地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宣传工作;要实施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健全群众监督举报制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典型事迹予以弘扬,对破坏创建工作的案件予以曝光。

附件:1.石家庄生态市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及规划目标值 本附件请下载此专业浏览器观看

      2.石家庄市2011年生态市建设工作计划 本附件请下载此专业浏览器观看

主题词:环境保护方案通知
UedBet体育办公厅2011年9月30日印发(共印2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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