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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政办函〔2018〕210号

UedBet体育办公厅

UedBet体育印发《石家庄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和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UedBet体育办公厅

2018117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UedBet体育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UedBet体育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651号)和UedBet体育办公厅《UedBet体育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石政办发〔201684号)文件精神,推进UedBet体育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结合UedBet体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超用加价制度和节水奖励机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实现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综合施策原则。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其他相关改革的衔接,综合运用价格调整、工程配套、技术推广、结构优化、财政奖补、管理创新等举措推进改革。

——坚持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原则。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与节水奖励机制同步进行,既促进农业节水,又维护农民权益。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区分不同地区水资源禀赋、灌溉条件、经济发展水平、计量方式等差异状况,结合土地流转、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尊重农民意愿,探索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做法。有计划,分步骤,集中连片,全面落实。

(三)实施范围

在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不含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四)改革目标

2025年,建立合理反映工程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可持续的节水奖励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基本形成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收费、超用加价,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模式。2020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区和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区域率先实现改革目标。具体目标为:

——全市水价综合改革区基本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县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率达到100%,乡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数量满足改革需要,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率达到95%以上。

——全市井灌区实现“以电折水”或“一井(泵)一表、一户一卡”井口计量,渠灌区实现斗口及以下计量,扬水站点实现泵站出口计量。农田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95%以上。

——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基本实现“超用加价”模式或其他水价改革模式。超用加价收费率达95%以上。

(五)进度安排

2020年,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元氏县、高邑县、晋州市、无极县、深泽县、赵县、正定县、新乐市11个县(市、区)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区域,按要求率先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2023年,行唐县、灵寿县、赞皇县、平山县、井陉县、矿区6个县(市、区)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区域,按要求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2025年,全市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全部完成水价改革。

二、主要任务及部门分工

(一)夯实水价改革基础

1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建立农业灌溉用水信息管理系统,加快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农田水利工程须同步配套计量设施。

计量设施类型,机井计量可采用“以电折水”、IC卡智能计量设施、机械水表等;渠道输水可采用测控一体化闸门、量水槽、量水堰、流量计、量水标尺等设施。(牵头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农牧局、市林业局、石家庄供电公司。)

2完善农业水权确权登记制度。按照政府主导、公平公开、可以持续、留有余量、生活优先、注重生态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将县域内可以持续利用的水量分配给取用水单位和个人。农业(农林牧渔)用水按灌溉耕地面积分水到户,按地定水、水随地走,并确权登记,实行水权证管理,促进县级行政区域内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具体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UedBet体育印发〈河北省水权确权登记办法〉的通知》执行。(牵头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农牧局、市林业局。)

3加快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各县(市、区)要按照政府引导、自愿参加、民主管理、合作互助的原则组建县、乡、村三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组成由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各类农村水利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等。主要形式包括农民用水协会(社团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要因地制宜,根据管理工程的范围和功能,结合服务对象的要求,宜“会”则“会”,宜“社”则“社”。根据组建的类型,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26日修正版)在行政审批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或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县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层由有威信、有管理经验的非公职人员组成。成员由县域内乡、村两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组成。在县级行政审批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银行账户和办公场所。财务管理受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负责对本区域内会员进行监管、业务咨询及培训,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村和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广应用先进灌溉方法和技术等,协助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本区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管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考核、水事协调等工作,对乡、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同时接受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乡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层由乡(镇)水利服务站、集中供水站和其他水利组织非公职人员组成。成员由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组成。可以县级农民用水协会分会的形式成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协助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做好本区域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工作,包括水权证发放、奖补资金发放、水价改革考核、水事协调、节水宣传、节水技术推广等。同时接受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业务指导。

——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层由水利工程的承包人、电工、有威信的村民等组成。成员由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各类农村水利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等组成。在县级行政审批或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银行账户、办公场所,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负责对本区域内会员的监管、业务咨询及培训,推广应用先进灌溉方法和技术、收缴水电费并建立台账,灌溉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及其资金预算和申请等,协助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村和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节水奖励资金的核算、申请及发放,收缴超水权加价水费,水权证发放及管理,水事协调以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日常事务等工作。同时接受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业务指导。(牵头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

4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根据水资源、水文气象、土壤墒情等条件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广耐旱节水、雨热同期等作物,减少农业灌溉水量。加快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大力发展管灌、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同时配套节水稳产、水肥一体化等农艺节水技术,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牵头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

(二)健全水价形成机制

1分级制定农业水价。农业水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省内跨设区市和省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省价格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跨县(市、区)和市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市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县(市、区)所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县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小型渠灌区、井灌区、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管护的农田水利工程水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妥,由村委员会负责协调。(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水务局、市财政局。)

2确定水价改革模式。根据河北省水利厅、财政厅、物价局UedBet体育印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奖补办法(试行)》(冀水财〔201697号)的通知精神及UedBet体育实际,UedBet体育推行“超用加价”的水价改革模式:

1)井灌区推行“水权额度内灌溉用水按现行农业水价计收,超过水权额度用水在现行农业水价基础上加价20%以上”。其中,现行农业水价指正在执行的农业灌溉用水价格(石家庄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指标附后)。

2)渠灌区根据水资源紧缺状况、供水单位运行情况和农业用水户水费承受能力等实际,灌区骨干工程农业水价逐步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不含固定资产折旧),末级渠系逐步实行全成本水价。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管护的农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社会投资部分按照全成本加利润原则测算。用水量年际变化较大的,实行由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构成的两部制水价。严格落实省制定的地下水水资源费(税)征收标准,控制地下水超采。(牵头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林业局、石家庄供电公司。)

(三)建立节水奖补机制

1节水奖励机制

对超水权额度且在灌溉用水定额以内节余水量(灌溉用水定额与实际用水量之差)适当给予奖励,超定额用水不予奖励。对超水权额度且在灌溉用水定额以内节余水量可按加价额度的1-2倍给予奖励。因未灌溉而节余水量不予奖励。

水权额度内节余水量(水权额度与实际用水量之差),可结转下年使用,也可自由交易,按《河北省农业水权交易管理办法》执行,不再给予奖励。

奖励对象。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范围内、加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并及时缴纳加价水费的农业用水户。

资金来源。从各级财政下达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机制体制创新资金、收缴的加价水费以及社会捐助资金中列支一定比例,用于节水奖励。具体使用比例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确定。

资金拨付。灌溉年度结束后,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核算用水户的节水量及节水奖励资金,在本村公示7天无异议后,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盖章、负责人签字,逐级报乡、县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县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报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备案后,将奖励资金拨付至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账户;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负责节水奖励资金发放,受奖用水户签收。(牵头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农牧局、市供电公司、市发改委。)

2绩效奖励机制

奖励等次及标准。绩效奖励工作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成立由县、乡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代表为主要成员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考核小组,以乡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绩效考核。考核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作为奖励的主要依据,最高奖励原则上不高于8000元,不合格者不得奖。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制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考核奖励办法》。

奖励对象。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范围内的乡、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资金来源。从各级财政下达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机制体制创新资金、收缴的加价水费以及社会捐助资金中列支一定比例,用作绩效奖励。具体比例额度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确定。

资金拨付。考核组确定考核奖励名单及奖励资金额度后,在乡、村公示7天无异议,报县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备案,由县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将奖励资金拨付受奖用水合作组织。(牵头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3维养补贴机制

补贴对象。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范围内,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统一管理的灌溉工程设施。

补贴范围。水费收缴管理系统、灌溉用水计量设施(设备)、灌溉工程等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

资金来源。从各级财政下达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机制体制创新资金、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收缴的加价水费以及社会捐助资金中列支一定比例,用作维修养护补贴。具体使用比例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确定。

资金拨付。按照先实施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立年度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台账并附票据,一年或半年将维修养护台账在本村公示7天无异议后,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经县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审核,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备案。县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将核定的资金拨付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由其发放给维修养护实施对象。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与管理实施细则》。(牵头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四)建立水费收缴管理机制

农业灌溉实行“先缴费、后浇地”,按水量收费,由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负责收缴,并使用统一票据,灌溉年度结束后汇总、公示,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按现行农业水价收缴的水费,执行现行使用政策;加价水费,存入村级用水合作组织专用账户,主要用于水费收缴管理系统、灌溉用水计量设施(设备)、灌溉工程等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农业水权水价改革宣传培训,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注册、年检及节水奖励等。资金使用按照以上有关条款执行。(牵头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结合当地实际,按省、市要求制定具体改革时间表和分步实施计划,细化年度改革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责任考核机制,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

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相关改革的衔接,综合运用工程配套、管理创新、价格调整、财政奖补、技术推广、结构优化等举措统筹推进改革。发展改革、财政、水务、农业、行政审批、民政、电力、林业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推进落实,加强沟通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调度,严把时间节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落实农业水价财政补贴政策,加强资金监管、规范票据使用。水务部门做好完善水利工程体系、创新管理体制机制、计量设施安装、以电折水数据核准、农业水权确权和用水定额、水资源调配、绩效评价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日常工作等。电力部门负责供电设施改造及扩容工作,配合做好计量设施安装和以电折水等工作。农业、林业部门积极优化种植结构,推广水肥一体化等节水灌溉技术。行政审批、民政、工商部门做好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注册、登记及管理等工作。

(三)创新终端用水管理

创新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及维修养护等工作交由基层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具体实施的办法和途径;落实基层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工作经费,对集体、个人及股份制的井灌区和渠灌区,采取与用水户协商定价,从水电费中加收部分管理费,用于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发展。

支持建设不同形式的基层用水管理服务组织。对机井、扬水泵站点、计量设施、田间节水灌溉等工程设施,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委托管理等不同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农业用水服务公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

(四)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安排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机制体制创新、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以及社会捐助等各类资金,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在安排农田水利方面资金时,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地区倾斜,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性高、工作有成效的地区给予重点支持。

(五)加强督导考核

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考核和督导检查机制。市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要把改革进度、成效等作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利发展改革等考核。对考核结果好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并在安排水利专项资金上予以倾斜;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县(市、区),责令整改并减少水利专项资金投入。同时加强督导力度,采取检查、抽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六)强化培训宣传

各级有关部门要围绕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开展专门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确保各项政策落实不走样、见实效。同时,利用好各种新闻媒介,及时向社会各界加大对改革内容的宣传解读,选好典型,展示成效,加强舆论引导,使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石家庄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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